2011年7月17日星期日

第二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申诉

第二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申诉
2011年07月18日 星期一 09:15

2011年7月9日,电话52203265没有网络信号,通讯中断。我使用13552314845向中国铁通10050报修,维修人员于7月10日修复,恢复正常通讯。7月14日又发现电话52203265没有网络信号,通讯中断。我又使用13683382357向中国铁通10050报修,15日维修人员答复:无法修复为由拒绝恢复通讯,要求我到营业厅退费。维修人员的答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,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。我于下午15:00分左右向10050投诉,至7月18日未果。我跟中国铁通没有纠纷和欠费问题,中国铁通没有理由拒绝为我提供服务,因此,向贵处申诉,要求:恢复正常通讯。

 

吴丽红

2011年7月18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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