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丽红的博客
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
北京市朝阳法院立案难,高兴而去,扫兴而归
昨天收到朝阳法院立案厅通知可以立案来缴费,高兴。
今天高兴而去,扫兴而归。三个行政案件,去了法院立案厅2、3次了,只有一个给立案了,另两个案件材料说给我退回来了,我还没收到。感谢12号窗口杨法官。
三个案件分别是:
1、吴丽红诉小红门乡政府信息公开一案。(已立案)
2、吴丽红诉朝阳分局限制人身自由一案。
3、吴丽红诉朝阳分局
具体行政行为违法
一案。
朝阳法院已经违法,另两个个案件材料已经交到法院超过七天了,法院是又不给立案,又不给出裁定。
吴丽红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
较新的博文
较早的博文
主页
订阅:
博文评论 (Atom)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