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25日下午14:00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,开庭审理吴丽红诉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一案,与原告一同前来旁听的人员,法院以法官不同意为由拒绝办理旁听证,与被告一同前来的旁听人员给办理了旁听证。经过交涉结果是审判长徐宁同意把与被告同来的旁听人员请出去,把与原告同来的所有旁听人员安排了旁听。
吴丽红
2011年3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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