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24日星期一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警号110201法警公然抢夺公民手机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警号110201法警公然抢夺公民手机

2011124周一上午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,吴丽红、齐月英代理李山林诉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信息公开案,向承办法官递交的书面材料(管辖异议申请),要求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出具收据。930758法庭以“法官都在开会,无法开具收据”为由把当事人指派到庭审接待501室。直至1130分当事人都没能等来值班庭长。付光强书记员:“庭长不在,我们听法官的,法官不让出示收据,我也没办法。”代理法官秦齐祺:“要不是看你们是两个女的,早把你们拖出去了”。警号为110201的法警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庭审接待501室公然抢劫当事人吴丽红手机。110出警警号035270警察:“法警比我们权力大,我们管不了”。行政庭副庭长朱军巍:“一直在法院,没有离开,是付书记员在撒谎还是庭长安排故意推拖?”六里屯派出所警号034020033051警察:“是否构成犯罪要向警长汇报,核实后再通知”。众目睽睽之下,当事人吴丽红手机被法警抢夺,1245分至1345分之间,手机失踪1个小时,当事人隐私被偷窥。在警号035270警察的眼皮子底下当事人手机内视频被法院法警删除,证据被毁灭,又强行把手机塞进当事人的书包。作为全国100个示范法院之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,已经程序违法,并且一直在违法。

 

公民吴丽红

2011124220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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